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召开2022年全区气象局长会议,明确2022年内蒙古气象工作11项重点任务,要求全区各级气象部门加快气象强区建设,全面有力有效做好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气象服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推动构建分区域、分灾种、分时段、分强度、分影响的极端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体系,重点在提前量、精细化上取得进展。完成气象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推进普查成果广泛应用,提升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服务能力。
加强温室气体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气象条件贡献率、生态服务功能影响和生态气候承载力评估服务。围绕自治区“双碳”目标实现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做好新能源气象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办47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实施重点区域生态建设人影保障工程,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保障服务。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做好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防御和精细化农牧业气象服务工作,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持续做好“气候好产品”认证工作,助力特色农牧品牌价值提升
联合交通部门和相关企业推进智慧交通气象服务,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服务,深化与能源部门合作,加强能源保供精细化、全链条气象服务,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国产大飞机试验试飞气象服务机制,强化同体育部门合作,开展重大体育活动气象风险防范和运动赛事气象保障服务,做好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第十五届全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
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加快极端天气、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等科研能力建设,开展东北冷涡与大气环流协同影响机理研究和强对流天气特征研究。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推动“双百”计划和“四个一”人才工程落地见效。
持续推进新一代天气雷达、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和X波段雷达系统建设,优化调整雷达气象业务,强化业务雷达的标定和质量管理。规范卫星遥感业务,强化产品支撑,持续发展特色应用,重点加强风云气象卫星应用能力建设,建立自治区级卫星遥感应用技术支撑体系,推动旗县级卫星遥感应用服务。
完善“智能-数字”预报业务流程,构建集约协同高效的短临预报预警业务布局。加强数值预报模式精细应用和检验评估,深入发展智能预报技术,完善暴雨(雪)、干旱、寒潮、大风等多灾种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实现极端干旱和高温气候事件预测业务化运行,网格预测精细至5公里
以气象服务数字化和智能化为引领,发展基于“智能网格+气象服务”业务,提升气象服务产品的时空分辨率、服务精准度、发布时效性。融合多部门数据,优化决策气象服务系统功能,发展基于影响的决策气象服务。
完成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持续完善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和综合监控系统,推进业务系统集约和“云化”改造,构建集约协同的“云+端”新业态。推动气象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强气象部门数据汇交,推进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探索开展社会和互联网数据收集。
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签订新一轮区部合作协议,持续推进局市(盟)合作。推动“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立项实施,通过项目引领持续提升现代化水平。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气象服务市场监管。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讯员:王祯晗、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