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了解到,春节期间,首府公安机关共计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均发生在除夕。
据了解,除夕至大年初五,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每天出动千余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净空2号”专项行动。除夕13时左右,回民区公安分局攸攸板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在回民区攸攸板镇段家窑村呼武公路12公里处,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值班民警立刻赶往现场核实情况。通过举报人提供的位置,民警逐一走访村子周围平房住户。最终,段家窑村村民贺某承认燃放3个“二踢脚”,并将家中去年剩下的爆竹上交给民警。民警将贺某带回派出所依法进行询问和批评教育,贺某认识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错误行为,攸攸板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贺某处行政罚款200元。
除夕22时左右,回民区公安分局新华西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在回民区大庆路新潮小区对面南小区院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往现场核实情况,通过调取监控发现,燃放地址在兴旺家园四号楼四单元楼下。涉事男子张某承认了在自家楼下燃放了两个烟花和一个“二踢脚”,并将存放在其私家车后备厢里的烟花爆竹上交给民警。民警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对认识到错误的张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介绍,春节期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还在专项行动中启用无人机对重点区域违规燃放行为开展侦查监测。截至2月7日下午,仅发现除夕当日两起违规行为。(记者 安娜 通讯员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