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呼和浩特市中院行政庭审理了一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旗县区政府及辖区居委会请求解除征用土地协议的案件,由于旗县区政府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职责也未及时返还征地款最终败诉。
“政府作为行政机关,需依法行政,建议积极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对全社会尊法、守法起到模范示范效应,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维护政府诚信和司法公信力。”庭审中,呼和浩特市中院行政庭认真分析总结了本案中旗县区政府败诉原因,并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前将处理结果函告法院。这也是呼和浩特市中院近期应用新出台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反馈”制度处理的一个典型案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反馈”制度是法院为了促进行政机关行为的规范性,在其败诉后以司法建议的形式为行政机关定制的“提醒函”,旨在以第三方视角督促行政机关遵循法治化导向,紧扣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要求,与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凝聚共识、建立互信,优化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法院于2021年底在全市范围推广试行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反馈”制度, 同时配合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及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季度报告制度,以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为首府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贡献司法力量。(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