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开展“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活动,向干部群众宣传本地家风家训……近期,各地各部门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04月13日讯)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小事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各类村级事务、项目建设、资金往来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防止小微权力滥用和“微腐败”愈发重要。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和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在哪里,哪里就是清廉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因此,我们要践行新时期的“清廉乡村”建设。
践行新时期的“清廉乡村”建设,要督促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过渡期各项工作。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顺应人民群众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期盼,以优良党风政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践行新时期的“清廉乡村”建设,要主动回应群众提升满意度。乡村、村以及社区处于政府最最接近人民群众的单位,通过这个桥梁可以更好的深入到群众之中,这个桥梁可以更好的提升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也让更多的政策可以更快,更准确的传达到群众的耳朵里面,要主动作为,下沉力量,做好群众工作。
践行新时期的“清廉乡村”建设,要积极依靠群众走进群众。群众力量是最强大的力量,要充分保障群众监督权,建立和完善群众检举机制,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以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为依托,持续完善“信、访、电、网、微”立体受理体系,开通信访举报“直通车”,加大基层事务公示公开力度,依靠群众,走进群众,才能更好的了解群众。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群众利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作为工作重点,聚焦重点领域,纠正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清廉乡村建设让清风正气扑面而来,乡村振兴的路子就能越走越宽阔!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将继续发挥贴身监督作用,也希望更多群众参与进来,共同为乡村振兴注入“清廉力量”,践行新时期的“清廉乡村”建设。(作者:孙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