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首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
新时期对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有了新的更高要求,干部的一举一动影响着整个社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干部要率先垂范,要有法治精神与法治理念,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律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治素质,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党员干部要想快速形成法治思维,就要加大对法律信仰的坚持,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律素养的培养。知法、懂法、守法,充分地理解法律价值、法律设定的意义、法律法规生成的原则以及法律的内涵,才能理解和掌握什么是法治思维。党员干部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对法律有更深入和更系统的把握。党员干部可以通过多看一些法律书籍、文章和法治节目等方式,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地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
实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常态化,最关键的是领导干部要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自觉学习,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通过法治思维进行思考,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理念内化于心;通过比较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人治思维、人治方式在治国理政方面的优劣,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必要性,改变过去那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人治”思维模式,以法治的眼光看待一切,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领导干部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始终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培养法治思维,做到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懂法通法,才能依法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