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交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涉嫌酒后驾驶,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男子不仅酒驾,而且无证。之所以无证是因为该男子之前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新城区交管大队交警介绍,11日10时许,新城区交管大队九中队交警在新华东街东二环路口执勤时,在对一辆蓝色轿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交警察觉到驾驶人面色慌张,行为较为反常,而且交警闻到了一股酒味儿,于是询问驾驶人是否喝酒,驾驶人坚称没有喝酒。随即,执勤交警将驾驶人带到交警岗亭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2ml/100mg,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事实面前,驾驶人称昨天晚上和朋友喝酒。交警检查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人称驾驶证在家里,而其所驾驶车辆是朋友的,当交警依法检查时发现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主正是该男子。最终该男子说,2020年自己因为醉驾,驾驶证已被吊销,由于未过吊销期,无法重新考取驾驶证。被查当日,也是抱着侥幸心理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处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该男子最终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记者 艾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