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带领全村党员干部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提高全村人民的生活水平。”自2015年当选为恩阳区关公镇风华村党支部书记,郑琼华就郑重承诺。几年如一日,她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迎难而上的决心,带领全村干部群众共建家园、培育产业、脱贫奔康,曾被评为“最美诚信巴中人”。(8月3日,四川新闻网)
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积极打造社会诚信,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构建诚信社会需要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努力,首先,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对各种破坏社会诚信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机制,对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骗税逃税、虚假广告、盗版侵权、恶意拖欠、变相传销等各种破坏社会诚信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其次,我们的企业和个人也应该树立自律意识,诚信待人,诚信经营,为自己的企业,也为消费者负责,用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托起企业的明天。
诚信,是我们民族传统的美德,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全民素质的逐步提高,我相信我们当代人打造诚信社会的不懈努力必然会逐渐彰显成效。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理论层面和具体操作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了高度概括的凝练,其中诚信是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个人精神层面的价值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从古至今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优良道德传统,涉及个人的操守、行业的自律,乃至社会的风尚和国家的气度,它强调的是君子立言,一诺千金;君子处事,诚信为本。(吴汶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