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老龄人力资源的再开发利用,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缓解人才供需矛盾。当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人有2.6亿,其中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占55.83%,低领老年人占比大,让低龄老年人成为社会建设的参与者,同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其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加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低龄老人潜力大。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了重要机遇,其中之一就是老龄人力资源的再开发潜力。随着低龄老年人人数占比高、低龄老年人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和低龄老年人平均实际劳动年龄不断提高。目前,我国低龄老年人的人力资源开发和重新配置的潜力较大,提高低龄老年人的劳动参与率,将成为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
现实环境的必然选择。“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要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统筹兼顾等原则稳步推进。纵观国际社会,欧洲大部分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在65岁以上,鼓励延迟退休和退休后低龄老人再就业,已成为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减轻养老负担的普遍做法。延迟退休年龄带来的积极效应显而易见,延迟退休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就业率、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和大大缓解社保基金支出压力,在目前来看是一项有效举措。
因此,为让低龄老人更好发挥余热,实现人生价值,应提供更多更好的激励机制和鼓励性政策,为低领老人发挥余热打好坚实基础。(汪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