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执法在于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后的再实现,在于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的再实现,聚焦人员配置、执法权责、制度建立、技能提升,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解决看得见但管不了的问题,是打通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米”的关键,更是综合执法不断取得实效的关键。
强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注重聚焦人员配置。针对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制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办法,畅通乡镇人员获取执法资格渠道,推动符合条件人员获取执法资格。同时,成立由镇长担任队长、一名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任副队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乡镇人员列入执法队编制,并吸纳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派驻站所全体人员和赋权执法部门人员入队,打造“全科式”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有效解决乡镇执法人员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够的难题。
强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注重聚焦执法权责。针对执法事项标准不一、事项不清晰等痛点和短板,结合乡镇执法体制改革,更新调整《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增加委托执法事项和需要县级协调配合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修改情况,对涉及的事项依据进行更新,做到执法依据全面准确、执法事项不遗不漏,进一步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强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注重聚焦制度建立。坚持“边干边学边总结”,加快建立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执法检查、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制度,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在执法监督方面,依托镇司法所、专业律师组建专业性法制审核队伍,赋予行政执法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研究讨论权,做到办、审、定“三分离”,实现县级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
强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注重聚焦技能提升。做好持证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中的培训活动,采取集中训和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选取一些必须掌握的业务性内容进行培训和学习。同时开展“跟班学、主动请、岗位练”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对接县级职能部门,派专人参与县级部门日常执法工作,通过跟班学提升执法队员业务能力水平;对本辖区出现的违法行为,主动邀请部门专业执法队到场指导,丰富现场执法的经验。(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