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制定监管责任清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涉及养老机构奖补资金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管、养老机构规划用地等事项的审查、养老服务机构污染物排放的督查、医疗服务的监管、安全监管的考核、遵守消防法律和法规的督查、收费标准和食品安全及虚假宣传的监管、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医保基金的使用等多方面。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厘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包括但不仅限于明确监管事项、措施和流程,依法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开监管结果并强化结果运用。
发挥部门合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县民政部门在履行好养老服务发展主业的同时,要定期会同金融、公安、消防、市场监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就涉及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养老服务质量管理、虚假宣传、非法集资、房屋安全等,开展综合监管暗访检查,促进养老机构良性发展;二是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安排,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保障养老机构安全,不发生养老机构火灾、非法集资、食物中毒和社会舆情等;三是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包括大数据、云计算,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多方联合惩戒,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对联合检查中发现涉及跨部门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抄告有关部门,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综合监管结果与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相结合,对不限期整改的养老机构实施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做出注销处罚。(汪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