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上商城和以移动APP、小程序等为载体的电商平台数量迅速增加,以消费返利、网络货币、投资理财等为名的新型网络传销活动日趋高发。部分传销组织在合法外衣包裹下开展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对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近年来内蒙古法院审理网络传销犯罪案件总体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三年来,内蒙古法院共审结网络传销犯罪一、二审案件298件,其中一审218件,二审80件,依法惩处被告人54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36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7人,累计对被告人判处罚金7376.6万元。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那澜介绍,全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恪守证据裁判原则,准确识别新型网络传销犯罪的特征,精准把握传销行为整体框架、犯罪走向、上下线关系、层级结构等特点,依法严惩网络传销犯罪行为。(草原全媒·北方新报记者 王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