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全媒·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惠 通讯员 盛晓)10月3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长和廊派出所获悉,近日警方查处一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违法行为人王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0月23日,长和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召广场附近,有一名男子手持长刀在路上闲逛,周边群众较多,感觉十分危险,请民警现场处置。
接警后,民警携带盾牌及长叉等装备赶到现场。民警找到该男子时,只见他拿着刀正在塞上老街溜达,因其未作出过激行为,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公安机关鉴定,嫌疑人王某携带的刀具为管制刀具。审讯中,王某对其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供认不讳。王某供述,他因与妻子发生矛盾,一时气不过,便拿着刀出门溜达,但是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持有的刀具为管制刀具。
目前,长和廊派出所已将其携带的管制刀具依法予以收缴,并依法对王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介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