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5月2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召开了责任督学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着重阐述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具体工作的内容与标准,并提出了双向评价、督导文书应用、督导结果应用等一系列创新性的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按照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及类型等,呼和浩特市直属学校、师大附中、师大附校划分为3个责任区,每所学校都有责任督学负责。责任督学工作内容分为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以责任区为单位开展,主要包括办学质量综合评价、三年发展规划评价等。经常性督导工作以学校为单位开展,覆盖学校工作方方面面。责任督学通过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常态化督导。
每次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需1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督导室提交《督导清单》,记录问题及建议。督导室每月最后一周向学校下发《督导意见书》指导改进。学校次月最后一周提交《整改报告书》给督导室,并抄送责任督学,确保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会议还提出了责任督学与挂牌学校的双向评价机制。即每年9月,责任督学与挂牌学校分别向市教育局提交《挂牌学校年度督导评价报告书》与《责任督学履职质量报告书》。责任督学对挂牌学校督导结果作为市教育局对学校年度办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挂牌学校对责任督学的评价结果作为市教育局考核责任督学的重要依据。双方互评,确保责任督学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学校进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