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强首府”工程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教育的总思路、总目标,按照“促进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完善保障机制、夯实育人基础、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保障”等措施,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及时足额保障各类教育经费。
为深入推动“双减”工作见实效见长效,切实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呼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补助经费623.88万元。截至目前,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补助经费预6413.68万元已全部下达完毕,为26.19万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家庭减负。
为进一步推动呼和浩特市基础教育教研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教育质量,呼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教育特殊补助资金221万元,专项用于教育教学研究、自治区幼儿园园长专业领导力大赛、自治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推进现场会、普通话普及率调查等项目。
为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呼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自治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专项资金11458.93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学前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公办学校学位供给,进一步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基础教育教学条件。此项资金的下达,为切实保障教育事业需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和投入效益持续扩大的机制,确保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法定增长,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同时加强教育经费投入的绩效管理,提高教育资金投入的使用效益,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教育投入的同时提升家长师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首府教育高质量发展,把首府真正打造成为“宜学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