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完成了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选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项目,以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周期长的14个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80.89亿元。评价结束后,通过评价结果报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评价结果公开等举措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推动绩效评价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一是评价组织安排更加周密。市财政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相关预算部门(单位)及第三方机构共同实施,全面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前期调研、交流沟通、研究讨论,重点筛选具有代表性的14个项目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开始前,印发了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任务、时间、具体工作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召开了评价工作启动会,组织评价业务培训,要求评价工作组必须严格执行搜集审核资料、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现场实地调研和勘察、充分表达评价意见、撰写评价报告、专家评审等程序。评价实施中,由招标确定的第四方专业机构监督管理整个评价过程,并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工作质量考核,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全面、准确、公正。通过评价有效提高了预算部门绩效管理意识,为全力保障改善民生、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评价报告审核更加严格。为进一步提高第三方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市财政局组织业务科室、绩效管理和监督科(中心)、外部专家从财政业务角度、绩效管理角度、行业角度,采取座谈、电子邮件、远程交流等方式,对评价报告进行三轮严格评审并进行评分。经过三轮不同层面的审核、意见交换、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了绩效评价报告质量,确保评价结论科学合理、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同时,将三轮审核分数按照不同权重综合计算形成报告最终评审分数,作为第三方机构考核付费的依据指标,并作为后续业务委托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评价结果应用更加强化。评价结束后,通过评价结果报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评价结果公开等举措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推动绩效评价落到实处、起到实效。一是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将重点绩效评价情况汇总梳理,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二是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反馈整改。印发了《关于对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单位),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推进绩效信息公开。按照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要求,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促进部门提高绩效管理意识,规范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确保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