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布局图
应急供水
(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张巧珍)11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了解到,按照“科学规划、建管并重、平灾结合、就近疏散”的原则,包头市积极推行国家最新发布的三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包头乐园高标准打造了内蒙古首个新标准应急避难场所。
该场所有效避难面积10万平方米,可容纳避难人口约3万人,是适用于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生态环境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包头乐园多方筹措资金,在园区内设立8个功能区,具备应急供水、垃圾储运、医疗救治、物资储备等功能。包头市红十字会在场内建设红十字应急救护站,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昆区应急管理局与周边大型商超签订物资代储协议,制定场所运行管理专项预案,确保突发性灾害事件发生后,受灾群众能够迅速转移避险、妥善安置。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应急避难场所 术语》《应急避难场所 分级及分类》《应急避难场所 标志》三项新制定的国家标准,对避难场所分级分类、场址选择、设计建设、功能分区、设施设备配置、标志标识和管护使用等方面进行统筹规范。其中,《应急避难场所 分级及分类》标准将全国应急避难场所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乡镇(街道)级和村(社区)五级避难场所,同时为适应多种分类管理需要,进一步划分为室内型、室外型,综合性、单一性(含特定)和紧急、短期、长期避难场所,主要解决当前各类标准中出现的分级分类与分级负责、分类管理不相适应,以及避难场所应对灾种单一、功能技术指标不统一、规划布局缺乏分级分类指导等问题。
截至目前,内蒙古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超过947个,但场址选择、分级分类、功能设施等布局设计参差不齐,大多数缺乏统一规划。包头市新标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成,为内蒙古全面推动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