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建局了解到,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呼和浩特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书》约定,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违规入住公租房租户进行强制清退处理。本次清退住房共计661套。现对违规入住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自11月29日起至12月5日止。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反馈。
新城区公租房服务站塔利小区:0471—4967619;惠新苑小区:0471—4965409;塞外安居小区:0471-6385636。
玉泉区公租房服务站:0471—6302621;赛罕区公租房服务站:0471—3978638;回民区公租房服务站:0471—4366287。
如个人对房屋内物品认领的,需在12月5日前到对应的公租房服务站办理登记认领手续,逾期不认领者视为放弃。公示期结束后,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回房屋并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