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首府人才工作的意见》(简称“呼和浩特人才强市25条”),其中把“加强人才安居保障”作为市委、市政府引人留人的重要举措。市住建局为了更好地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才强市25条,我们将在“加强人才安居保障”上持续发力,不断优化完善工作,不断做实对各类人才的服务举措。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一是继续落实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各类人才租金减免政策,对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减免100%、50%、30%的租金优惠(补贴期限不超过60个月);二是继续增加保租房筹集总量,且在房源筹集上逐步从“增量”向“增质”转变。因地制宜地筹集房源,从位置、面积、装修到家居配置,更精细化满足青年人需求。针对高层次人才适量推出配套人才公寓,满足引入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三是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细则,进一步强化保租房管理制度建设,优化房源区位配置,稳步提升房源出租率。
截至目前,全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1.84万套(间),已录入青城住房租赁平台12269套(间),可供出租使用房源9658套(间),其中市四区5303套,和林格尔新区及各开发区4355套。平台申请用户2.15万人次,已有1.5万人次租住了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租购房补贴方面,我局将联合市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完善租购房补贴的申请及审核流程,完善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提高各部门协调配合度,进一步明确审核职责,提高审核效率,确保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的规范和高效发放。对在市域内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高职)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租房补贴。对在市域内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首次在市域内购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高职)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从2022年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租购房补贴4561人,发放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7913.12万元,其中2024年已发放租购房补贴1327人,发放补贴资金2873.18万元,得到了广大高校毕业生的普遍欢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