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3月14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细则》,明确在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自有住房人员与房户一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记者了解到,“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的适用范围是自意见实施后,在回民区、玉泉区试点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该政策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家长按照“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当年发布的回民区、玉泉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按照当年实施方案在试点小学安置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