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3月2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建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适时推出惠民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
政策调整的内容:将“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提前偿还本金不低于借款本金的10%,且不低于2万元,贷款还款期间最多办理不超过五次”调整为“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偿还本金每次不低于2万元”。
政策调整的特点:一是取消了部分还本次数限制。新政实施后,借款人在正常还款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灵活选择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不再受部分还本次数的限制,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方便借款人合理安排还款计划。二是取消了最低还款10%的限制。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时,还款金额不低于呼和浩特市缴存职工年平均缴存额2万元即可,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还款金额,不再受最低还款10%的限制,有助于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满足多样化还款需求。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此次政策优化调整是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的还款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