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需求,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近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一项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利好政策:呼和浩特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上调为1200元。
同时,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对异常结算数据及时预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严禁过度诊疗、串换药品。
这项政策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王利军)